批准兩黨法案,重新授權和改革反無人機系統當局
眾議院交通和基礎設施委員會
原文:
交通運輸和基礎設施委員會今日批准了一項法案,旨在重新授權、改革並合理擴展國土安全部 (DHS) 和司法部 (DOJ) 現有的反無人機系統 (counter-UAS) 權限。
交通運輸和基礎設施委員會主席 Sam Graves(密蘇裡州共和黨議員)和排名成員 Rick Larsen(華盛頓州民主黨議員)與國土安全委員會主席 Andrew Garbarino(紐約州共和黨議員)和排名成員 Bennie Thompson 共同提出了《反無人機系統權限安全、保障和重新授權法案》(H.R. 5061)。司法委員會排名成員 Jamie Raskin 也是該法案的原始共同提案人之一。
H.R. 5061 改善了授權機構之間的協調要求,制定了反無人機系統培訓計畫的標準,並建立了首個反無人機系統緩解執法試點計畫。該法案還設立了一項特別計劃,以確保符合條件的州和地方執法機構擁有必要的工具,以維護重大活動(包括即將舉行的世界盃和2028年夏季奧運會)的安全,防範無人機系統(UAS)造成的可信威脅。此外,該法案還涉及關鍵基礎設施站點和機場環境中的反無人機系統偵測和緩解保護措施。
「隨著新技術不斷發展,確保空中和地面人員的安全至關重要,」運輸與資訊委員會主席格雷夫斯表示。這項立法重新授權並改革了聯邦反無人機系統(UAS)的權力,同時確保國家空域系統的安全,並對無人機創新保持開放。這項法案使我們能夠領先一步應對新興的無人機威脅,並開始將工具交到執法部門手中,以探測、識別並在必要時減輕非法無人機使用的威脅。隨著2026年世界盃和2028年奧運會等跨國賽事即將舉行,我們必須積極主動地確保我們的空域安全。我要感謝加巴里諾主席和其他委員會領導人為這項法案所做的工作,以及交通運輸和基礎設施委員會排名成員拉森的兩黨合作。
交通運輸和基礎設施委員會排名成員里克·拉森(華盛頓州民主黨議員)表示:“隨著無人機不斷出現在美國空域,國會必須積極主動地應對這些新進入者帶來的安全風險。” 「這項兩黨法案採取全面措施保護美國公眾和我們的領空,包括授權聯邦航空管理局(FAA)確保反無人機系統的安全使用,負責任地擴展政府探測和阻止無人機的能力,加強對美國機場和關鍵基礎設施的保護,以及其他關鍵改革。我期待眾議院全體審議這項重要立法。”
該法案概述如下:
保護某些設施和資產免受無人機系統 (UAS) 威脅
明確並改善了國土安全部、司法部和聯邦航空管理局 (FAA) 在發生非法無人機入侵時之間的協調要求。
透過確保經批准的反無人機系統收集的資訊不會被濫用或長期保留,增強了美國人的隱私和公民自由保護。
要求國土安全部維護一份已評估和批准的反無人機偵測和緩解設備及技術型號清單。
要求國土安全部和司法部製定反無人機系統培訓計畫的訓練標準。
擴大無人機探測、識別、監控和追蹤的權限
允許國土安全部授權州和地方執法機構與關鍵基礎設施運營商及其他機構合作,在覆蓋區域周圍部署先進的無人機探測系統——這是該權限首次授予非聯邦實體。
賦予聯邦航空管理局反無人機系統權限,以履行其確保國家空域系統 (NAS) 安全高效運作的使命。
在聯邦航空管理局內部設立反無人機系統活動辦公室,與其他聯邦機構和符合資格的實體共同進行反無人機系統活動。
建立反無人機系統緩解執法試點項目
要求國土安全部與司法部和聯邦航空管理局協調,建立首個試點項目,授權符合條件的非聯邦執法機構在某些地點和活動中緩解無人機威脅。
該計劃將從五個州和受監管的地方執法機構開始,每個機構最多可保護四個受監管地點。
在審查試點計畫的初步結果後,國土安全部可能會在18個月後將試點計畫的規模擴大10個州或受監管的地方執法機構。
如果該計劃取得成功,國土安全部可能會在上一次擴展後的18個月內再增加12個州或受監管的地方執法機構。
就試點計劃而言,受監管的活動,例如戶外體育賽事或大型戶外集會,可以透過此類執法機構的覆蓋範圍不計入其四個覆蓋站點的上限。
創建跨國體育賽事特別計劃
要求國土安全部製定一項計劃,使負責保障以下賽事安全的州和地方執法部門能夠部署和運行經批准的反無人機系統緩解系統:2026 年世界盃;2028 年夏季奧運會;以及夏季殘奧會。
跨國體育賽事結束後,參與該特別計劃的州和部分地方執法部門將過渡到緩解試點計劃,且不計入該計劃的上限。
增加機場反無人機系統規劃與部署
要求美國聯邦航空管理局與國土安全部和司法部協調,制定美國機場反無人機系統行動計畫。
指示美國聯邦航空管理局與國土安全部和司法部協調,在大型樞紐機場、中型樞紐機場和三個貨運巨型樞紐機場部署反無人機系統偵測系統。
美國聯邦航空管理局 (FAA) 和國土安全部 (DHS) 被要求在核心 30 個機場中最多 5 個建立反無人機系統 (UAS) 緩解試點項目,以評估在機場環境中緩解無人機系統 (UAS) 錯誤操作的可行性。
更新無人機安全聲明
要求小型無人機系統 (sUAS) 製造商向該系統的營運商提供安全聲明,其中包含適用法律法規的資訊以及適用於 sUAS 的臨時飛行限制 (TFR) 和空域限制的資訊。
Link: https://democrats-transportation.house.gov/news/press-releases/tandi-approves-bipartisan-bill-to-reauthorize-and-reform-counter-uas-authorities
新聞核心內容摘要
這份由兩黨共同提出的法案 (H.R. 5061),旨在首次將反無人機的權限,從聯邦政府(如國土安全部 DHS、司法部 DOJ),擴大到州和地方的執法機構,以及機場和關鍵基礎設施的運營者。
法案的幾個關鍵亮點包括:
擴大授權:
首次允許州和地方警察、機場管理方和關鍵基礎設施運營商,在獲得授權後,可以合法地部署和使用反無人機系統,來偵測、識別甚至緩解 (mitigate)(即反制、使其失效)惡意無人機的威脅。
建立試點計畫:
將啟動一個執法試點計畫,從 5 個州或地方執法機構開始,逐步擴大,以在真實世界中測試和完善反無人機的操作流程。
設立特別計畫:
針對 2026 年世界盃和 2028 年洛杉磯奧運會等大型國際活動,設立特別計畫,確保安保單位擁有必要的反無人機工具。
加強機場安防:
強制要求 FAA、DHS 和 DOJ 合作,在全美主要的大中型樞紐機場和貨運機場,部署反無人機偵測系統。
大叔的看法:這對相關產業意味著什麼?
這份法案的通過,等於是為美國本土一個價值數十億美元的「反無人機」新市場,正式打開了「法律的閘門」。
從「灰色地帶」到「藍海市場」:
過去,由於法律限制,機場和地方警察即使發現了威脅性無人機,也無權對其進行反制。
這份法案,將徹底改變這一現狀。它將創造出一個全新的、來自州政府、市政府、機場、港口、體育場館、發電站等「民用」和「地方」層級的巨大採購需求。
對相關公司的意義:
對於像 Ondas Holdings ($ONDS) 這樣,旗下擁有 Iron Drone Raider 等成熟反無人機系統的公司來說,這是一個重大利好。
它的潛在客戶,將從過去單一的「聯邦政府」,擴大到全美數以千計的州、市級執法單位和基礎設施運營商。
這是一個從「0 到 1」的市場開拓,其潛在規模將是巨大的。



